宛若今年迟迟未来的雪。 景胜也点着了自己手里的,但目光依旧舍不得从于知乐脸上离开。她那么美,似是故人来,曾几何时,她出现在他梦里。 丁酉年已至,千家万户,争先恐后,以焰火迎新春。 天空在轰隆嘈杂里,有如明昼,此间万物,也仿佛焕然一新。 回了房间,简单洗漱,两人睡到了同一个被窝里。 于知乐靠在床头,玩着手游,景胜接了两通电话,随便敷衍两句挂断,就回头瞧身边的女人。 看着,看着……他先不好意思地别开脸,刮了刮下唇,想制止那些古怪微妙的笑意: “于知乐,好怪啊,你觉得怪吗?” 于知乐抬眼,面色淡然:“怎么了?” 景胜两手搭额,有难消化的欣喜,也有不适应的抓狂:“不知道,我们要睡一张床!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 于知乐回得很是简单干脆:“……不然你睡地上?” 年轻男人闷头钻进被窝,瓮声瓮气,死守堡垒:“我就要在你旁边!” 等关了灯,于知乐也合被躺下。 她喜欢右侧卧,微曲着身,这个姿势,刚好背对着景胜。 她感觉男人凑近了,手臂搭住了她腰身,他在身后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要求:“对着我。” 于知乐:“干什么?” “你对着我睡啊,”景胜加上理由:“别背对我,我要看着你进入梦乡。” “不喜欢,”于知乐道明理由:“你喜欢呼吸对方的二氧化碳?”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景胜哑口无言,怔了好半天才回:“中学化学学得不错嘛,知道的挺多。” 所以,他也不再对她有所要求了。 只是自己靠了上去,胸膛密实地贴着她后背。 景胜以为自己会很激动,精.虫上脑,夜不能寐。但没有,他只觉得,这女人好瘦啊,就像上次坐在她车后抱住她一样。只是这次隔着的衣料没那么厚了,景胜能清楚感知到于知乐脊椎的骨节,就在她身体上,像镶了一条神圣的佛珠。 他不由自主地闭上眼。在她平和的体温里,呼吸里,他仿佛找到了皈依。 —— 翌日,生物钟的缘故,于知乐一早先醒了。 她睁开眼,发现昨晚执意背向而眠的自己,一觉起来,却完全面朝着景胜。 他还在睡,气息均匀稳妥,一会还咂了咂嘴。 这让她想起了自己六岁时,第一次在妈妈臂弯的襁褓里,所见到的弟弟,那会他还是个出生不久的小婴孩。 这几年,她很少被什么感动,尤其年纪渐长,能触动的她的东西,更是少之又少。 这几年,她一直在努力挽回着本该属于自己的,活着的尊严,这是用钱才能实现的,不停奔波,很疲惫,很煎熬,并且需要日以继夜的堆砌。 现在连她自己也不相信,但她的心脏已经在这么说了,景胜是她生平所见过的最可爱的男人。 哦不,人。最可爱的人。 她认为他可爱,可能是已经摸懂了他,又可能还没搞清楚。但昨晚,她已经再三确认过了,她需要爱情,需要关怀,需要这样一个可爱的人。她也知道他的身份,她与他之间有难以形容的天差地别,但没关系,无所谓,她根本没想过要什么结果,景胜说要和她结婚,在她听来就像个虚假的童话,动人的笑话。 她也知道,有一辆破旧的公交车必然要重新载上她,接着走剩余的路,风吹雨打,坑坑洼洼。 那么,就在这个站台,雨后的日光刚好照射在长凳上,就让她安静地坐一会。这时候,一个人也走了过来,他坐到了她旁边,他握住她的手,和她说话,告诉她,他爱她。 这个人,就是正在她眼前,熟睡着的可爱男人。 —— 景胜醒来的时候,拱了拱被子。 和瞌睡虫战斗的过程中,右眼不经意开了一道缝,瞄到枕畔已经空无一人,景胜秒醒,飞快地从被子里坐起来。 他环视房间一圈,眉头紧蹙,有些绝望。 他发誓他第一次住这么破烂不堪的酒店。他还发现,在这里,有关于知乐的东西已经消失殆尽,只有她的烟盒子还留在矮柜上。 心里慌得不行,景胜一边手忙脚乱地套毛衣长裤,一边拿出手机,飞快找到了于知乐电话,拨出去。 一次, 两次, 三次, 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 日了,景胜暴跳如雷,想摔手机,都没睡上一觉就把他甩了?还把他一个人扔酒店?有必要这么丧心病狂? 景胜瘫回转椅,烦躁地颠着腿。他拼命劝自己耐下性子,想想昨晚他到底哪里表现不好,才导致今早这样的结果。 妈的,就接了个吻,摸了个胸,其他明明什么都没做啊,这是最气的。M.mMC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