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虽有本事,却远在边疆鞭长莫及,而谢华却可以在谢家的庇佑下仕途顺畅。 嘴上却说,“谢大公子都二十三四了,阿煜哥哥下月才及冠,他这个状元才叫厉害!” 谢林晚早就知道宁姒亲近姜煜。她对这两个哥哥说不上与谁更亲近,因而听宁姒话中有踩谢华捧姜煜的意思也不生气,只笑着与宁姒说,“大哥这些年也没有虚度光阴,他惯爱结交文士,如今在京城文坛里算是名头响亮的人物。” 宁姒听得很专注,要帮姜煜想法子似的。 兰央也凑过来一起听。 谢林晚将两盏茶推到二人面前,接着道,“而表哥,因为大将军之子的身份,且他自幼文武双全,名声从不弱于大哥,但这些年在外游学,京中提起他的人渐少,风头反被大哥盖了去。” “可这是阿煜哥哥自己选的……”而且宁姒也相信这几年的游学经历是姜煜人生中的一笔财富,他从各地寄来的信,瞧上去多么意气风发。 谢林晚点头,“因此他以未及弱冠之龄夺得榜首、力压大哥,在京中文坛称得上是一件轰动的大事。想必这之后,他便会名声大噪。” 说话间,远处传来唢呐铜锣声,一路敲敲打打,引得许多坐于家中的人争相出来瞧热闹。 茶楼也骚动了起来,频频有人跑到门外打望。 “来了来了……” 宁姒也拉着兰央凑到窗边。 街角处走出几个身穿暗红色衣袍的乐人,两旁士兵身着铠甲步伐整齐地开路,一列骑着骏马的进士随着队伍缓缓而来。 为首的便是姜煜。 姜煜向来爱穿浅色的衣裳,不爱闹腾不爱出汗,总是一副优雅洁净的模样,这回却换上了一身朱红色绣金纹锦袍,头戴素黑乌纱帽,脚踏金鞍红鬃马,喜庆得像是在迎亲。 但他肤色冷白,眉眼标致,唇角带笑,这样喜庆的穿着在他身上竟十分相宜,显得越发俊俏,连春日的暖阳都毫不吝啬地为他镀上一层暖金的边。 宁姒看得心里怦怦乱跳,像是想到了阿煜哥哥成亲时的模样。 真是好看极了。 她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看的人。 ☆、初入翰林【三更】 显然不只她一个人这般想。街边、茶楼、对面的酒楼都喧嚣起来, 其中夹杂着不少姑娘的声音, 还有绣帕鲜花往底下落去。 这样的日子, 就连道路两旁神情肃穆的士兵也不会驱赶她们,不妨碍通行便好。 姜煜身后的榜眼生得也周正清秀,探花谢华更是剑眉利眼、可谓英俊。但少女们的爱慕多是冲着姜煜一人去的。 宁姒本是满心喜意与痴迷地看着,见了这一幕脸上笑意便淡下来。 她再看姜煜, 只恨他为何要笑得这般招人,像是一朵鲜花在尽情招摇、吸引各色蝴蝶与蜜蜂。 阿煜哥哥自己知道他这样笑有多好看吗?知道的话,他是在享受这样的待遇? 宁姒气闷不已。 像是自己发现的宝藏还未想法子弄出来,却叫其他人都知道了,然后任她们挖的挖、掘的掘,她半点办法都没有。 因为这宝藏不是她的。 兰央只瞧了一小阵便留意起宁姒来,因为宁姒太看重这次新科进士游街了, 完全不像是看热闹的态度。 而兰央先前那副兴奋模样一半是真、一半是装,只为了和宁姒表现一致, 这样宁姒也不会藏着自己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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