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养女,是邵峻还在邵氏的时候资助的一个聋哑小女孩。 拥有头狼野性的男人并不是程涣那种从小在圣母病环境里长大的人,不会喜欢一个和自己没有任何血缘瓜葛的残疾小孩,但邵嶙还是执意收养了,接回邵家。 不久前,他以为自己能接到邵峻的儿子。 现在怕是一切都要落空了。 邵峋闭上眼睛,胸中郁结,缓缓深呼吸一口,睁开眼睛,敛去眼中的神色,重新恢复成了一派冷淡的漠然。 —— 程涣这个死捞钱的最近出乎预料的没有工作,整天整日地呆在齐院长这边,每天做做饭、打打游戏、接送老小上下学。 程峋的那位挖泥巴小朋友在频繁地见到程涣之后,悄悄问老小:“他是不是失恋了?” 程峋问他:“失恋是什么?” 挖泥巴小朋友在他耳边悄悄说:“就是之前我们看到的那个带手帕的男的啊,他和你哥哥还在一起吗?” 程峋:“我前几天还看到他了。” 挖泥巴小朋友忽然有些失望地哦了一声:“那就是没有失恋。”然后很快忘记自己刚刚失望什么,继续欢快地带着老小挖泥巴去了。 程涣站在窗户前,默默叹了气,觉得两个小孩儿要是坑挖得够大,他真想等会儿把自己脑袋埋进土里冷静冷静,他这颗心啊,乱跳什么劲儿? 程涣自从送了自己“怕是要完”四个字之后,一颗心没有悬念的一路朝着“完蛋”的大道上撒丫子狂奔了起来。 律师来的那天晚上,他回a市的公寓,一眼看到墙上挂着的双喜对联,往常他最多瞧一眼,那天进了门,站在墙跟前却跟看了黄金似的挪不开步。 他目光从邵峋的照片上转到“夫夫同心”的横批上,竟然美滋滋了起来,觉得格外顺眼,不但顺眼,还竟然手痒得想添两个字——永结。 夫夫永结同心。 等程涣反应过来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的时候,雷劈似的赶紧从墙边跑了。 这下他呆在这公寓的任何一个角落都觉得不对,明明公寓每天都打扫,可好像处处都被邵峋的气味占据了,他坐过的沙发、站过的地方、用过的水龙头,以及客房里那张他睡过一次的床…… 程涣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赶忙又从公寓里跑了出来,他想着自己一定是被邵峋那畜生撩拨的次数太多了,撩得他自己都犯了毛病,想着或许与和蔼温柔的齐院长、纯真可爱的小朋友们多相处一下就能去去身上这些被传染的基佬病。 可惜,这病大概是没治了。 因为他看着两个小朋友蹲一起玩泥巴的时候,竟然又异想天开地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他和邵峋也早就认识,虽然没有那么早,但也算竹马吧? 竹马个屁! 程涣立刻自我否定地把乱七八糟的从脑子里丢出去,可还有很多东西是丢不出去的,比如记忆,比如那双被齐院长整整齐齐地摆放在玄关的蓝色兔耳朵拖鞋。 齐院长不知哪里来的认知错觉,明明只见过一面,却在心目中将邵峋的身影上勾勒出了优秀精英的轮廓,程涣留在这边住了几天,她就逮着机会边边角角搜刮地问。 “你们怎么认识的。” “哦,原来是老同学,老同学好啊,同学情谊最值得好好珍藏了。” “他以前上学的时候成绩好吗?” “啊,我也猜他成绩很好,一看就是成绩很好的孩子。” “你们感情怎么样?” “哎,小涣你不要又不耐烦了,什么叫做没感情,既然是老同学,总有感情的。” “打架,为什么打架?” “呸!人家成绩那么好,怎么会挑你的事儿找你麻烦,是不是你先惹人家的?你不要以为我现在老了记忆力不好了啊,当年高中三年,你们学校教务处我可没少去!” …… 程涣差点被烦死。 然后,他竟然又看到齐院长把那双兔耳拖鞋当着他的面规规整整地摆在了玄关口,明明穿过这双拖鞋的男人不过才来过两次而已,如今那拖鞋摆在门口最显眼的地方,就好像随时恭候邵大佬驾临似的。 程M.MmC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