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回溯能力的极限是二十个小时左右)。 综上所述,考虑到自己的寿命,薛叔其实是很少出手的;他只会在有必要的时候……比如在自己行动所及的范围内发生了某种死亡人数较多的重大事件时……才会使用能力。 而且他也不会去追求什么“完美”的结果,不会去想着一定要做“对”的事,更不会对那些接触过的人投入太多个人情感或去深挖他们行事的动机。 或可总结为——治标不治本。 薛叔不是不想“治本”,只是他已看穿,这世上的事,“人”只能“治标”,要“治本”,得寻求“更高位的力量或存在”才行,反正他是不行的。 因此,今天的事,他也是这么处理的。 薛叔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哪怕明天在新闻上看到自己救下的那个高中生把另一个给杀了,他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他就是那个经典的“铁轨问题”中手握控制杆的人,那个必须要去“做选择”的人,而他的标准也很明确:死一个,总比死一群强。 所以,救下亚当斯之后,薛叔要做的事便算是完成了。 但……还是有一个异常之处,让他的心中隐隐升腾出了几分不安——在这“第二次”的十三号星期五中,理应在事故发生的时间点上从对面车道驶来的那辆黑色suv……没来。 第四章 line two(燕无伤) 成功率最高的抢银行方式是什么?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会让你惊讶——便利店式抢劫。 那么,什么叫“便利店式抢劫”呢? 很简单:走进便利店,用枪威胁店员把收银机里的钱交出来,然后离开现场。 不需要周密的计划,不需要强悍的体能,只要一个人、一把枪,挑一个人少点的时间,大致看一下周围的情况,就可以动手了。 很多实施这种抢劫的人甚至连车都不开,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肯定会被监控拍到,开车反而更容易留下踪迹,所以干脆就步行作案。 比起那些复杂的犯罪活动,这类“干了再说”的无脑劫案,却往往都能得手。 而这其中,最为关键的一项要素便是——快。 快,就意味着过程短,抢劫案的作案过程越短,风险系数就越低,成功率也就越高。 这是铁则,谁都懂,但并不是所有的抢劫都适用这套规则,尤其是银行劫案。 不过,在二十世纪中叶的美国,的确有一名劫匪将这套“便利店式抢劫”的手法用到了抢银行上。 这个人既不是什么国际大盗、也不是什么铁血悍匪,他就是个普通的中年男人,这点有很多目击者可以证明。 此人也不像历史上那些知名的银行劫匪一般,依靠单次抢走几千万乃至上亿美金的大案名扬四海、遗臭万年…… 他的抢劫方式,非常简单——挑一个位于小城镇的小银行或信用社,走进大堂,直接朝天花板开一枪,然后瞄准柜面上的银行职员,让他们把柜面上的钱尽可能多地装进口袋,不管最终装了多少,他都会在五分钟内拿上钱离开现场。 就是这么一套三言两语就能讲完的流程,造就了一系列让当年的美国警方苦追几十年未果的悬案。 虽然这抢劫计划简陋到甚至称不上是个“计划”,但若细细分析的话……会发现这里面有许多高明之处。 首先,这名劫匪很清楚人们的心理弱点,一声枪响,远比大声的吼叫能更快地控制住场面;所以,他每次抢劫,都会先射击天花板,在行动一开始就对在场的所有人进行强有力的威慑。 其次,他挑选的目标,全是那种只有一两个保安值班的小银行,那种银行的大堂面积不大,他可以保证……在抢劫完成前,绝大多数人、尤其是保安,时刻都处于自己的视线范围内。 其三,他只拿柜面上的钱,因为那些钱m.mmC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