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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不肯真心顶天之人,才被妖魔侵害,此是天父磨炼我们的。”中国农民有着强烈的合群从众心理。无论成败顺逆,这些频繁的、深入浅出的、集体催眠的思想政治工作,都能起到安抚人心、维持士气的作用。

    三

    宗教作为一种精神资源,成本极低,而效用极大。它的成本只是教主的大脑,功用却像一颗精神原子弹,可以在短时间内激发出一个群体的极大狂热。

    更何况拜上帝教有着严重的先天不足——它的理论漏洞太多。说到底,拜上帝教是一种欺骗性宣传。要长久地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需要教主具有超乎一般的理论构建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而这些能力洪秀全并不具备。所以,在他构建的“拜上帝教”de理论中,矛盾之处比比皆是。

    按洪秀全的说法,他出生过两回。第一回是在天上,由上帝和天妈所生:“未有天地之先,既蒙天父上帝原配即是天妈肚肠生出。”第二回,则“由天上另一位亚妈肚肠而生,以便入世”。就是说,他钻回另一个人的子宫又出生了一回,不论哪一次出生,都与他的生父洪镜扬毫无关系。这不免让洪氏族人感觉有点丧气。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龙是神圣、威严的象征,而在西方文化中,龙却是邪恶的魔鬼。《圣经》中就提到过一条可怕的七头十角的红眼睛大红龙。在创立“拜上帝教”时,洪秀全也依照《圣经》记载,宣布龙是众多妖魔之一。然而定都天京后,天王宫中却依照中国传统,处处用龙来点缀天王的威仪:金玺上铸有龙头,宫殿中建有金龙殿,黄袍上绣有九龙,洪秀全所颁诏书上也都绘有龙凤图案。不久之后,有人提醒洪秀全,以妖为饰似乎不太合适,洪秀全这才惊觉这一矛盾。想来想去,洪秀全独出心裁地命令匠人们在所用之龙的双眼上各插一箭,名曰“射眼”。他说,射过眼的龙,就被镇住邪性,不再是妖魔了。不过过了些日子,眼看着金碧辉煌的大殿顶上盘踞着残疾的龙,毕竟让人心里别扭,洪秀全干脆又下诏宣布,太平天国所用之龙是“宝贝龙”,不是《圣经》中所说的妖,不用再射眼了。于是又派人爬到殿顶,拔下箭头……这样改来改去,众人皆知,形同儿戏,不免也让广大太平军心生怀疑。

    甚至对于拜上帝教的立教之基《圣经》,洪秀全也随心所欲,任意更改。

    与我们想象的不同,洪秀全在创立“拜上帝教”之初,并没有读过《圣经》。如前所述,他是通过一本叫《劝世良言》的传教小册子来了解基督教和《圣经》的。这本《劝世良言》问题很大——它的作者梁阿发是一个只读过四年私塾的工匠,这本书是他写的布道用的通俗小册子,用语俚白粗陋,结构杂乱无章,其中既有基督教义,又包含了许多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可以说相当蹩脚。所以,洪秀全对《圣经》的了解一开始就有许多偏差。

    在读到《劝世良言》四年之后的1847年3月,洪秀全去广州试图加入基督教会,才第一次读到真正的《圣经》。《圣经》的西方文化特质与中国文化传统格格不入,只有对西方历史文化背景有着深入了解的人才能真正领会其中的微言大义。洪秀全对西方文化一窍不通,读书又缺乏耐心和毅力,这次阅读只是囫囵吞枣,并无太多心得。从后来发生的删改《圣经》一事来看,洪秀全这次读《圣经》连许多基本概念都没有搞清楚。

    《圣经》的旧约有记载,因为猪属于“不洁净”的动物,上帝命令以色列人不吃猪肉。因此,在犹太人眼里,猪是不洁的。然而“拜上帝教”教徒却不知道这一点,公然用猪肉祭拜上帝。

    基督教的上帝是一个无形无体的“纯灵”,洪秀全却告诉大家,上帝是一个老男人,满口金须。基督教的上帝与基督是一体,均非世俗的存在,在洪秀全构建的“拜上帝教”里,上帝却是典型的中国式大家长,不光有妻,还有许多妾。洪秀全说,上帝不光生了耶稣和他两个儿子,还生了许多女儿,也就是他的“众小妹”。儿子都娶了媳妇,小妹们有些也成了亲。洪秀全信誓旦旦地说,上帝的大儿子耶稣在天上给上帝生下了第三代,而且性别都说得有鼻子有眼——三女二男。

    基督教认为,天堂是上帝、天使和信徒们灵魂的居所,大家熙熙和乐住在一起。洪秀全却认为,天堂也是等级分明的,共分三十三层。《天国的陨落》记载他如此描述上帝所在的“头顶重天”:“其中上帝居住在头顶重天,那里风景独好,是一个威风快活、享福无边的所在。”

    这三十三层天的概念,显然是来自佛教的“三十三天”。不过,凡事不求甚解的洪m.mmC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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