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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武争锋 第987节


,不折腾并非是真正老子所说的什么都不做的“无为而治”,而是用了儒家的“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作为自己的观点。

    “有所为”,就是国家应通过精简机构、厉行节俭,切实减轻人民负担,完成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有所不为”,即为政者,应顺应自然规律,也就是“知天命”而有所不为,减少对各行各业的干预、束缚,使其自由发展,不受阻碍。

    但并非是任何行业都可以自由发展,这里就又引入了法家对于“治大国如烹小鲜”的观点,应当为治国立法度,然后一以贯之,不可朝令夕改。

    写到这里,以儒家思想为骨,以道家,法家思想为用的一篇策论,通篇皆是围绕“治大国如烹小鲜”所申发的议论,已几乎达到极致了。

    将儒、道、法三家观点熔于一炉,几乎把问题都给说透了,至此这篇策论应算是大成了……

    但秦枫却是笔触不停,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

    如果此时姜雨柔或是其他儒家人在旁边,一定会惊讶得合不拢嘴。

    因为这么精妙的策论,居然才是秦枫这篇文章的第一部分!

    第1155章 语不惊人死不休

    如果仅仅是讨论“治大国如烹小鲜”这个概念,可以说秦枫的第一部分已经说透了。

    但秦枫的亚圣试,明着是考“治大国如烹小鲜”,实则考的是他对治国理政的理解,甚至可以说,考的是他的成道之基——经世致用。

    如果不能理解天道亚圣试的真意,那就绝对不可能做出可以引发天地异象的神作。

    对于秦枫现在来讲,勉强过关,就等于没有过关。

    必须要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执着,才可以写出震惊天下的佳作。

    青烟袅袅,已燃尽一半,秦枫却是提笔飞快,开始写第二段落起来。

    法虽严尤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道德终究难以替代法律,儒家的治国最后极有可能会变成君主独裁的人治,或是群儒昏昏,和稀泥做烂好人的从众政治。这样一来,即便制定了严苛的法律,在执行上,也会遭到重重阻挠和干扰。

    但如果完全抛弃儒家的德治,法条又会变得机械而冷血,难免成为暴君政治。

    最关键的是,秦枫根据前世和今生,三世轮回,两个文明的经历,提炼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观点。

    所有的法条,最终保护的都是法律制定者所在阶级的利益。

    因为有了法律的存在,制定法律者可以堂而皇之地剥夺下层阶级的应得利益,各种权力,甚至是生命。如果各方势力还有所兼顾还好,如果掠下甚重,就会成为剥削下层的恶法。

    而“恶法非法”就成为了诸子中反对法治主要论点,站在统治阶层制定的法律就是恶法,恶法不如没有法律!

    这样看来,儒家与法家的对立似乎走进了死胡同。儒家的核心观点在于“仁爱”,而“仁爱”要想真正实行,则需要实行“推恩”,也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别人却无动于衷,甚至恩将仇报之事,数不胜数。

    这彻底破坏了儒家的规矩。

    这就造成了儒家在现实中的薄弱和软肋,也成为了法家用以抨击儒家的工具。

    秦枫写到这里,微微停笔,轻叹了一声说道:“所以应该要融入道家的思想,这样的治国之策才能够圆融……”

    秦枫提笔继续写道。

    所以就应该法德并举,对必须做的事情,或不许做的事情,如孝顺老人,爱护小孩,杀人抵命等等应用“法”加以制约。

    同时,应吸收道家无为而治,尊尚天道的特点,杜绝法家“制天命而用之”,什么都想管,什么都想控制的坏毛病,遵循天道规律,顺天意,知天命而用之。

    应立法者,必立法,M.mMC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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