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日子,你真能过得舒坦?” 自然不能,没有人愿意惶惶不可终日。他说的在理,沈寰点头赞同,“明白了,是我的错。既然想要独来独往,就不该让人瞧出来。何况我的脾气,是真的不好。” 掌柜的笑笑,意味深长,“再磨练个三年五载,不好也该好了。” 她扬了扬眉毛,“这种事也能改得了?不是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的脾气难道也会磨平和?” “你还不懂,年纪大了,火气自然就会消。不然还有个办法,多喝茶平肝火。”他含笑看着望着杯中盈盈碧水,“这茶滋味儿如何?” 她回味一道,笑着摇头,“不好,太苦!原来是为平我的心火。” 两人相视,都笑了出来,沈寰再问,“那位宋爷,看医问诊的费用,该我来出,就请掌柜的代我转交给他罢。” 点点头,对方说道,“很是应该。至于你,我也不过能帮你说和几个时辰,人家再要来找你比试,我可就真管不着了。”顿了顿,又说,“结了账,趁没变天,上路罢。” 沈寰思量一刻,“好,不过我还有个想法,请掌柜的帮忙。我来时雇了辆车,现在我想自己单走,在你这儿买匹脚程不算差的马,顺便请你帮我打发了先前那辆车。” “好说,后头马厩里有几匹。等会儿你瞧瞧,看得上,就挑一个罢。” 沈寰颔首一笑,起身时故意问他,“不好奇,我接下来去哪儿?” 掌柜慢悠悠晃着头,“你的话,大家萍水相逢,问那么多干嘛?别说行踪,你连名字至今都不肯说。” 沈寰怔了怔,想想也是,面前这个人好歹对自己有些恩惠,或者她应该学着对人坦荡一些。心念一动,才想报出名字,却蓦地里一晒。 鬼使神差的,她对着掌柜拱手一揖,眸光瞬时清澈,笑意平静澹然,“我姓沈,叫沈纯钧。” ☆、第56章 <访亲人> 上路前先选马,沈寰最终挑的是匹颜色不起眼的小黄马。不过据掌柜的说,那是他厩里脚程最好的一匹。速度不算极快,却胜在有耐力,无论长途跋涉,还是负重爬山都能应付得来。 掌柜的说这话时正看着她,眼中流露出不加掩饰的赞许。沈寰笑笑,其实是他不知道,关于相马的眼力,打八岁起她就已练就。父亲是武将出身,府里一直养有府兵护卫。那些人的坐骑她都相看过,平日里也没少骑着玩儿。所以她的骑术很好,对马的鉴赏力也算家学渊源。 只是往事如烟,俱已消散。她的故事,还是藏在心底,不说也罢。 从市集上买了副斗笠遮面,翻身上马前,她想着顾承素日待人接物的样子,头一次谦和有礼的对着掌柜欠身抱拳,“多谢了,您多保重,咱们日后有缘再会。” 掌柜点头还礼,“前路漫漫,望年轻人走得顺顺当当。”待她挽起缰绳,才又叮嘱一句,“要是此去路过沧州,要多加小心,那儿可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儿。那儿的人,脾气也不比你好多少。” “知道了,多谢相告。”沈寰执着缰绳,真心道谢。再回首一夹马腹,马蹄得得声响,敲击在青石地面上,一人一骑终于翩然远去。 万里关山,终究是要一个人飞渡。她想着下一站的去处,还真就是距离沧州不远的地方——长芦。 长芦临海,所以产盐。朝廷六大盐场当中,它不算最大的,也不算最富的,却是距离京师最近的一个。 她去那里,自然是要会会亲戚——她的亲舅舅孙道升。自从他下迷药给她,再命小厮将她绑了卖去留仙阁,他们彼此已有三年不曾相见。恐怕他这会儿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已脱了娼籍,且正在赶往长芦的路上。 都转运盐使的官秩算不上多高,但手里有实权,更有实钱。所以宅邸也就建在长芦城最富庶的一条街上。 她到的时候,正赶上孙道升和长子孙恒一块出门,去赴一个扬州商人的酒局。 扬州商人富甲天下,宴请的地方是城中最好的馆子,包间也拣的僻静优雅,看样子是该有要事相谈。 沈寰m.mMc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