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原因是—— 庄司伦世打从心底地这样认为,这样写更好。 想要写出自己想要写出来的故事、还是说要写出更加符合这个故事的结局和走向。 这两个选择放置在了庄司伦世的面前。 短篇故事和长篇故事两者之间的差异在创造故事的过程中更加明显了,短篇故事也许还有可能在无法写下自己想要的故事时及时回头进行修改。没有任何的创造能够从始到终都保持如一,最开始只是出于了某个灵感,最后将所有的灵感以及设计做出了整合。 真正开始创造的过程中,思想产生各种各样细微的变化都会使未来、结局发生些许细微的变化,也许是更好、也是是更坏。但这个过程往往会使得故事的逻辑性如同锁链一样环环相扣,这一点是绝对不会变的,整个故事也会逐渐形成一个圆形,使得所有的环节向后呼应起来。 抛弃故事之中本应拥有的衔接性,走向了原定的生硬结局。 还是打从心底跟随自己的本心,稍加修改。 在创造的过程中,这样的疑问常常摆在了自己的面前。不管多少次,做出这样的选择都是难以抉择的。 庄司伦世仅用了三天的时间,将中卷写完,并且在此之上修改了三次,将所有的稿件整理完毕以后他交给了编辑。 普尼尔看着庄司伦世的举动,它一个乌鸦形状的动物,竟然是做出了托腮的动作,它调侃道:【这样写真的好吗?死到临头了根本就没有再多的时间去思考更加精细的事情,于是彻底放弃治疗了?】 庄司伦世扫描了稿件按下了回车,他慢腾腾地把目光从电脑上面收了回来,他目光游移。 普尼尔用翅膀拍了拍桌面,他大声呐喊道:【喂——!你是为了什么写下故事的!】 “……” 庄司伦世伸出了手在普尼尔的脑阔上揉了揉,把它为数不多的脑袋羽毛揉得乱七八糟:【——我后来想了想,儿子也不错。你看我又不可能专门去攻略治愈系的方向,总得留一些攻击方向的儿子出来。】 【不管写出来的作品到底是什么样的孩子,哪怕是惹人讨厌的不孝子、还是乖巧的女儿,对我来说都是不可代替的孩子,不管怎么说我都没有办法舍弃。】庄司伦世抽出自己的原稿,爱惜地把它放进了文件夹里面,他的食指曲起,不轻不重地在上面敲了敲,表情轻快且柔和:【再说了,就算现在真的写完了一本小说,也不代表我要立刻生出来。虽然它在现实排名上来说的确是我的第三 个孩子,但只要没有从母亲的肚子里面钻出来,严格意义上就不是我的孩子……下一本我再努力让我亲爱的女儿生出来吧。】m.MMc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