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说是四几年,黄同胜接了活走脚,在长沙附近撞上日本鬼子,被一梭子枪扫死了,尸体都烂在外头没人收。 有意思,居然同名。 孟千姿不大相信巧合这种事:“你这位干爷多大了?” “一百零六岁。” 四几年,黄同胜应该正值壮年,要是真活到现在,确实也是百多岁的人瑞了。 孟千姿心里有七八分准了:黄同胜当年应该是遇袭受伤,但没死,借讹传的死讯上岸了。 做走脚这行的,其实很忌讳别人知道自己的职业,试想想,邻居知道你是赶死人的,还能跟你和睦为邻吗? 赶尸匠多是因穷入行,而且做这行要保童子身,不能娶妻生子,中国人对“无后”这种事还是挺在意的,所以绝大多数走脚的攒了点本之后,都会思谋着上岸,过正常人的日子。 而为了和过去切绝,他们往往会隐姓埋名、搬到异地居住,继而娶妻生子,很多人终其余生对走脚的经历绝口不提,连亲生儿子,都不知道自己老子过去是干什么的。 想不到阴差阳错,倒是把黄同胜这桩远年公案给解了。 “那你钓提灯画子,是为了什么?” 江炼耸了耸肩:“这就是私事了,跟你们的事也没关系。” 一桩归一桩,孟千姿倒也确实没兴趣去探他人秘密,当下也不勉强,示意他继续。 “本来钓完了,雨也快停了,正准备走,你们来了。我觉得挺奇怪的,就听了会墙角。” 野外那种地方,没法挨得太近,江炼听得云里雾中,全程也没闹清楚这三个人什么来头,但有一点是明确的:这几个人把提灯画子叫“山蜃楼”,说什么楼起于珠,有蜃楼必有蜃珠,要把珠子给钓走。 这么一来,就跟他大有干系了:他钓这提灯画子,是为了查一件重要的事,事情都还没什么进展,这帮人就要把蜃珠钓走,这让他接下来怎么玩? 他说得干脆:“我不知道什么叫蜃珠,也不知道这东西是有还是没有——但宁可信其有吧,我就等在边上看,盼着你能失手,你要是钓不到,那也就没事了。” 辛辞暗暗咂舌:千姿昨晚,那可是几次三番地失手啊。 他脑补了一下她每次失手、躲在暗处的江炼就呱唧鼓掌叫好的画面,觉得这人是有点欠收拾。 “谁知道偏偏就钓到了,我一时间没想好该怎么办,只好先偷偷跟着你们,预备找机会再拿回来——其实也不是拿回来,我只是想把蜃珠放回原处。也是运气,你们中有一个,被我挂的饵吓到了……” 说到这儿,他朝着辛辞一笑:“是你吧?” 辛辞脸颊发烫,想起脑后挨的那一下,又止不住恼火,觉得这人笑得极其可憎。M.MMc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