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里,抿了抿涂满红色口红的烈焰红唇,开始吧啦吧啦说个不停。 说完后,萧欢歌直接用手背擦去唇边的水渍,下一秒,抛了个娇娆的媚眼给方晓染,“染染你就放一百个心吧,我这个天才般完美的计划,沈梓川那个有眼无珠的魂淡肯定识不破的。” 方晓染表情呆愣了一会儿,脸上的笑变得啼笑皆非,“欢歌,你从哪里找来一个长的跟我差不多的女人?” “当然是太平间啊。” 萧欢歌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 在桐城,萧欢歌也算得上是家喻户晓的人物。 萧家根深叶茂,有从政的,也有经商的,上到萧老爷子,下到她亲哥,除了萧景城那个二世祖,都在各自的领域拥有不凡的成就。 除了这些,萧欢歌本身的实力也不小。 细腰长腿,肤白貌美,智商也是碾压普通人,高达160以上,是萧家学历最高的一个。 但让萧欢歌声名远播的,还是她糜烂的男女关系。 传闻,她从小到大,甚至十五岁初中毕业了还和她的亲哥萧景逸同睡在一张床上! 传闻,她一心迷恋亲哥,读书期间找的历任男朋友,不下于二十个,竟然都长的和萧景逸很相似! 传闻,她曾经对萧景逸喜欢过的一个女孩子痛下黑手,扬言要买凶杀了她全家! 总之,提起了萧欢歌,就提起了她年少轻狂时所做的大把蠢事。 变态与无耻,是烙在她身上永远无法撕下来的印迹。 这般臭名昭著的萧欢歌,对方晓染来说,却是她为数不多诚心相待的好朋友。 以萧欢歌的脑子,想出这招李代桃僵的计划,自然是天衣无缝完美无缺的,但对上高深莫测的沈梓川,方晓染一点都放心不下来。 如果沈梓川发现她没有死,更没有捐肾给方嫣容,只怕他会…… 方晓染眼睫毛一闪,自嘲地笑了声,“欢歌,你不了解沈梓川,他一旦做出决定的事,就绝不可能再更改!别说我没死,就算我死了,他也要掘地三尺把我挖出来给方嫣容捐肾的。” 萧欢歌明白她的意思,眉头挑了挑,霸气地回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就不信桐城他一个人说了算。” 就在这时,一道男人惊喜的声音,乍然响在方晓染的耳畔…… “染染,太好了,你终于活过来了!” 方晓染循声看过去,只见穿着宽松蓝白条病号服的萧景城,斜斜地倚靠在轮椅上,后面有萧家佣人小心翼翼地推着往前走。 都一个多星期了,他被沈梓川踢断的脚还没有痊愈? 视线定定地投向萧景城受伤的那条腿,方晓染暗自皱眉。 接收到她疑惑的目光,萧景城面露尴尬,清咳了一声说道,“染染,我没事,一点小伤而已。”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把赞赏的目光瞟向萧欢歌,高高地竖起了大拇指,“我听说沈梓川已经认定了染染确实在手术台上出了意外事故,正准备挑个好日子把那具替死鬼风光大葬,我亲爱的小堂妹咧,真有你的!” 萧景城的话音刚落,下一秒,从卧室门口徐徐踱进来一道神色疲惫清冷的黑色身影。 面容阴霾的男人,穿着一身沉冷的黑色西服,缓缓抬起头,一双寒凉盛满血色的眸子,死死地盯住了言笑晏晏的方晓染,狠如野兽!M.mMC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