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听书仰脸看过去。 十七岁的年轻人一身繁复华丽的红衣,初秋的天气里,还带着披风,畏寒似的。 这颜色鲜,更衬得他皮肤白。 金冠和珠玉坠成薄网,挡住宁时亭一半侧脸,他抬眼只能看见他的下颌,白皙精巧,好看得不像真人。 小雨中雾气重,天也快暗了。 名为听书的小仙童努力去看,也只能看见珠玉纱罩之下的那双眼睛,淡而温柔,垂眼看过来,影影绰绰的。高冠之后的银发散落下来,带着非常浅的蓝。 “回房吗,公子?”听书问他,“王爷说,一切都按王妃嫁进来的规格办。但是王爷突然要上战场,世子腿脚不便,送亲、迎亲都要委屈您。但是听书在这里,必不叫您受委屈。” 那双眼睛弯起来,宁时亭在笑。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 听书说:“不会和以前一样拖公子后腿的。若不是公子您在战场上捡回我,我也没有办法在今日见到公子,也没有机会服侍公子了。” 小娃娃严肃地举高伞,尽力为他撑着。 宁时亭伸手接过伞,另一只手仍然隔着银帕握着他的手,说:“走吧,先不回去,我们四处转转。” “今天是公子大喜的日子,公子不想先去婚房么?” 听书问他,又想了想,给他找了一个理由,“好吧,王爷现在不在,婚房去不去也不是很要紧的事情。公子应该多走走,你身体不好的,我先带您熟悉一下王府,以后所有人都要听公子的。” 众人屏退,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一高一矮,不像主仆,反而像一对兄弟。 听书走在他身边,叭叭地跟他介绍:“这儿好大的,我来了两个月还没摸清楚,公子,您身体差,南苑后边的猎山就别去了,那里头有七座仙山,什么飞禽走兽都有,您又不会仙法……” 宁时亭安静地听着。 过了一会儿,听书说得口干了,暂停下来,跑去池塘边掬水喝。 身后人轻轻说:“听书,找人把我的东西搬到东边书房里去吧。” 听书回头,看见宁时亭手执白伞,微微仰头看着青色的天幕。 雨伞挡不住细碎、密集的雨雾,薄薄的一层水珠覆盖了他的头发。轻薄的一层白雾坠在发间,让人想要伸手拂去。 “公子喜欢看书,想住在书房边,当然可以。可是王爷说了,府上人不能再礼遇上怠慢您,头一夜至少得去婚房睡。不然等王爷知道了,府里的下人都要脱层皮。” 听书有个好处,就是别人做什么,他从来都不会问理由。 当遇见宁时亭的时候,这条就变成了铁律——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听书自己会给他找解释,并且坚定不移地相信着。 这样的性子容易被卖,而他的确也是作为珍惜的冰蜉蝣精,在仙界被人转卖了无数次,最后才被宁时亭捡到的。 听书喝完了水,重新回到他身边。 小孩伸出手,想要像刚刚一样牵住他的手,可是看着他藏在珠翠金纱网后面的神情,又想到了什么似的,将手缩了回去。 宁时亭向他递出银色的手帕。 还是刚刚那条,银丝织成。 仙洲所有人都知道,晴王顾斐音不爱法器,不爱奇珍异宝,唯独对银器情有独钟。晴王府上,大部分陈设都是银器。 但是宁时亭是个例外。他是晴王的身边人,但是从来不碰银器,连赏赐的银甲胄也不穿。 别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偶有听闻,也m.mMC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