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也不确定我能不能在市里的比赛取得一个好名次,”沈平格让他坐下来,“毕竟我不太擅长‘写作’这个东西,能去也算误打误撞,如果去不成,那就指望小燕了。” 连燕表情很快蔫了,那股子兴奋劲来得快,凉水泼的也快,但还存着点火光。沈平格那么厉害,学习那么好,肯定没问题……应该没问题吧。 这点念头存着,连燕低下头,忽的看见了沈平格手腕内侧那个文身,小小的三片叶子,鬼使神差的,他抓着了沈平格的手腕,沈平格一愣,连燕也不知道自己抓他手腕干什么,只得就势掩饰在他手心里写。 他记得第一次见面沈平格说的,不要用指尖,于是柔软的指腹在他手心里写。 那你一定加油。 拜托拜托,一定要加油。 让他自私一点,让沈平格陪着他。 沈平格听不到他的满腔心话,但他对上连燕祈求般的一双眼,顿了顿,轻轻笑起来。 “好。” · 最后那张纸条是扔掉了,还是放在别的地方了,连燕也没敢问,那些话浪漫的轻慢,又有点逼迫的意味,他只顾着写了,后来才觉得,渴望的太明显,别说是沈平格了,他也不喜欢。 他喜欢沈平格,但不喜欢对于沈平格的那份喜欢,那份喜欢连同自己,都是玷污了沈平格。 沈平格是透明的玻璃,他是尘埃,只能附在玻璃上。 情书他没再给过沈平格,自己偷偷写,上课时候想着什么就写什么,话都好酸,可都是实话,他实在没处去说,没人能理解他,他也不敢让别人了解。 他忽然就懂了杨志为什么和谈云认识了十年,才敢说出那一声“喜欢”,轻飘飘的话语考验人,连燕没杨志那个胆子,他还是躲在他的角落。 自从上次在奶茶店见面之后,连燕几乎没见过杨志,这几天都是沈平格主动来找他。他还挺想见见杨志的。不过他见杜成周的次数多了,杜成周和他女朋友又和好了,整天甜甜腻腻的,杜成周明年就高考。 “我挺想和孟声考一个大学的,”杜成周和沈平格一块走的时候说,孟声是女朋友的名字,“毕竟异地恋,恋着恋着就没了。” “孟声好像成绩很好。” “跟你差不多一个档次的,估计要去北京那儿的大学,”杜成周笑了声,“我,半吊子,看能不能去北京那儿的小二本。”M.Mmc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