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缓放入口中。 好鲜! 她又夹了一点鱼脸颊子肉,一点嫩豆腐,一并吞吃入腹。 极香,极嫩,好像只是在嘴巴里溜了一圈儿,那鲜气儿就随着呼吸在七窍内游走,叫人飘飘欲仙。 莲花鸭签是用猪油膜裹着鸭肉炸过,摆成莲花绽放状端上来的,外皮金黄酥脆,内里柔韧咸香。 煎鹑子更不必说,鹌鹑本就是上好佳味,略煎了一煎,美味加倍。 马冰吃得欢喜,险些忘了时间出不了城。 果然如那小二所言,城外也有几家客栈,虽住客不少,所幸尚未满员,马冰赶忙订了一间,一夜好梦。 次日早起,马冰便去山上采药去了。 昨日排队入城时她就瞧见开封府城外颇多群山,又有水系,想来药材不少,便动了心。昨儿吃完饭又去几家药铺问了一回,发现果然是首府,连寻常药材也比别处贵不少,能自己采的,还是不要花冤枉钱买啦。 只是望山跑死马,那几座山瞧着近,真要去了,少不得也得几个时辰,马冰就找当地人问近路。 半个时辰后,马冰眼前出现了一大片野坟场。 难怪方才那人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还反复劝她不要来。 此时日头正高,可也不知是不是错觉,这里竟还是阴森森的照不透。 几只乌鸦立在枯树梢上嘎嘎直叫,见马冰来了,竟一点不怕人,黑黢黢的小眼睛死死盯着她,似乎在等她咽气,好扑上去大快朵颐。 马冰倒不怕这些,摇头便走,可没走多远,竟发现一个人扑在地上。 一个死人。 作者有话要说: 马冰:“……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第5章 油炸糕 “野坟场”的“野”字,并不是说这里尸横遍野腐肉横行,而是分布乱头无序,一座座坟包横七竖八,看上去乱糟糟的。 埋葬此地的多是无名尸骨,而坊间传言,不入祖坟的人死后会变成孤魂野鬼四处游荡,所以才叫野坟场。 而现在就有一具男尸面朝下趴在两座小坟包之间。 他的脑后烂了大半边,凝固的暗红色血迹流了一地,把上衣和地面染成了诡异的深色。 空气中浮动着浓浓的血腥味,却没有腐臭。 三月的夜晚虽冷,但白天日头很足,这人的尸身尚未腐坏,说明死去没多久。 甚至,极有可能是昨晚刚死。 马冰略一迟疑,慢慢走上前去。 在尸体周围,她发现了几枚歪歪斜斜的脚印。 昨天这一带下了一点小雨,地皮微湿,但夜里很冷,地面被冻得梆硬,所以脚印非常浅。 野坟场平时鲜有人至,脚印尚未被破坏。 马冰掏出一根绳子丈量,又与死者双足比对,发现那些脚印属于两个人。 死者,凶手。 她在心中飞快计算着,又去看那尸体。 死者脸朝下歪着,看不见正面,但从身形体态、双手和小半张脸露出来的肌肤可以推断,此人不会超过三十岁。 他的打扮很简朴,衣裳鞋袜皆是便宜的棉布,不过样式很新颖…… 马冰正要继续看,忽然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从远处逼近,中间还夹杂着各色说话声: “……依我说,咱们在城里等着就是了,何必来这鬼地方!” “怕个球,拿出爷们样儿来!别让那孙子看了笑话!”m.mmC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