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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3)


嘲笑是没有爹妈的野孩子,有时候因为这个受了委屈,他也不爱出门,但小小的孩子总是憋两天就闲不住了。

    他很难想象明皙微信头像里那个活泼明快的小丫头是怎么在屋里关了一年多的。

    她最后一次上街的经历明皙摇摇头,不太好

    他曾经和丁瑾瑜说起过,明寐小时候对着隔壁一个会吹口琴的叔叔都喜欢的不得了。

    失明以前,明寐最喜欢的地方就是离家不远的乐器行;那时候明父还答应过,等她再长大一点,就选一样乐器送她去学,只是

    不幸和意外比长大要来得更早一些。

    那是明皙初三复读那年,和爸爸一起带明寐去医院复检。

    那时候的明寐才五岁,为了哄着她配合医生检查,明父答应回家的路上会再带她去乐器行。

    于是在意外发生的一年多以后,明皙终于带着妹妹去了她以前最喜欢的乐器行。

    是三中校门出来那条街口的乐器行吗?

    丁瑾瑜吃惊于命运的某些奇妙的巧合。

    当初他人生中第一把小提琴,陪伴了他整个童年,陪着他寄人篱下,也陪着他转学搬家,那把小提琴就是在那家店买的。

    他还记得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男人,经常吹嘘自己年轻时组乐队的光辉过往,虽然可能半真半假,但老板一手电吉他弹得的确带劲。

    不过他这次再回来看见乐器行虽然还在,店面还扩大了不少,但那个胖胖的老板却没有再看见了。

    是那儿。明皙点点头,不过后来老板换人了。

    当时妹妹去的时候就已经换了。

    现在店里不止出售乐器,还请了老师上课,吉他、钢琴、古筝,比较常见的都有,唯独

    里面没有谁的眼睛是看不见的。

    这让小小的明寐显得跟一切格格不入。

    当时明父紧张地拽着女儿,深怕她影响了别人,更是怕她在复杂拥挤的乐器行里磕着碰着。

    眼睛看不见,并不是与这个世界隔绝明皙抬眼看着丁瑾瑜,眼底零星的光芒映着路灯,反射出湿润的光芒,妹妹以前是个大大咧咧的性格,又皮又野,反而看不见以后,对情绪的捕捉好像比以前更敏感了。

    丁瑾瑜想起在明皙家吃饭那晚,明寐好像一只受惊的兔子窝在床角

    应该是真的。

    就算看不见明皙重新垂下眼睑,她也能感觉到或者说能想象到

    周围人对她的好奇和指指点点。

    从那次以后,明寐变得敏感易怒,不允许别人提醒她眼睛已经看不见了这件事;也是从那次以后,她开始不愿意出门。

    我爸说过,妹妹要是不扎小辫,比我还像个男孩明皙偏过头去,揉了揉眼睛,其实出事以后她比我更坚强,还经常安慰我和爸爸,只是

    她可能只是不能接受,连自己最喜欢的地方都变了,变得好像已经不能再接纳她了。

    丁瑾瑜假装没有看见明皙的小动作,随意地把眼神放到别处。

    我记得你说妹妹七岁了。他故作轻松的岔开话题,没想过送她去学校吗?

    也许有新的同学,朋友,环境,一切会变得不一样;至少下午从明寐失望的眼神里,他能看到妹妹对学校的向往。

    他自己也有过六七岁的年纪,小孩子上学前,多少都是有过些期待的。

    想过。明皙点点头,我爸还去问过,但妹妹只能去特殊学校,她

    不愿意。他又想了想补充道:我和我爸也舍不得。

    特殊学校里什么样的孩子都有,比起聋哑或者其他方面有障碍的孩子,完全的失明再加上妹妹的年纪,意味着对危险的判断几乎为零。

    攀阳市只有一所特殊学校,老师不多,孩子却不少明皙低低地垂着头,我们

    不管是他还是明父,都还存着一个最后的希望

    只要等到角膜供体,排期手术,妹妹就还能再看见,还能和普通的孩子一样,进入普通的学校,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尽管明皙把头撇向一边,但当丁瑾瑜回过头,还是不可避免地看见他单薄的肩膀轻微地抖动。

    为什么是《ButterFly》?他有些突兀地问道:我还以为妹妹最喜欢的会是《let it go》。

    明皙回过头来错愕看着丁瑾瑜,眼底潮湿一片,但很M.mmc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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