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有被辉夜转化的资格。 从人类的生理角度来说,女性天生比男性身体弱,又因为特殊的文化背景而被限足在后院,没有什么权利,辉夜就算转化了也是浪费自己的汁液。她酝酿汁液也需要吸收营养,同等分的汁液,转化男人的性价比要比女性高太多。 甚至同为男性,辉夜更青睐顾延烨多过齐衡。在人类的眼中,自然是身份更高贵,容貌更俊秀的齐衡要受欢迎。但辉夜喜欢有力量的,顾延烨骑马射箭练出来的一身腱子肉,自然要比齐衡那白斩鸡一样的身材要好。 与重文轻武的大宋不同,辉夜喜欢武者,喜欢强者。只有强者才能孕育出更强大的后代。 这边,盛纮下了早朝,他犹豫片刻喊住了包拯包大人。 这位开封府府尹虽然官职不高,可破了狸猫换太子的大案,是被官家记在心里的红人。他小跑两步跟上包拯:“包大人,下官有要紧事想与大人说。” 盛纮官职不高,祖祖辈辈经商的,独他父亲这一支考中了举人,做了官,于是全族供养着熬出了一个五品官职,去了侯府嫡出大小姐。之后来父亲去得早,盛纮就被嫡母养着,读书科举,高中后从七品官磨着,磨到现在,不知磨了族里多少钱粮,才将他推上了汴京,做了从五品的官员。 因此,盛纮这个芝麻大的小官,没有见官家的资格。就连见包大人,也是因为包大人脾气好,与寻常和太后、官家说得上话的官员不同,他乐于倾听百姓们的故事。 包拯闻言停下脚步,瞧着盛纮似乎有很重要的话要说,带着他去了府衙侧门,屏退了一众侍从,看着盛纮:“盛侍郎有何要事?” 盛纮便将早晨林噙霜与他说的话告知了包拯,又拿出一个小瓷瓶。那瓷瓶里只有六滴泪珠。原来盛纮还是担忧半年后那神仙不肯给盛墨兰圣水,因此将那一瓷盒的泪水分装了六瓶,每瓶子里六滴,也算是取个吉利的数字。 包拯乍一听完盛纮的话只觉得这人脑子多半有病。可当盛纮咬掉了自己手上的一块肉,亲眼为他示范了圣水的效果后,就只剩下震惊了。 如果包拯是个老网民,此刻他可能已经用“卧槽”弹幕来刷屏了。 “此等大事必须通知官家!”包拯立刻起身,说着又有些责怪盛纮,“侍郎,如此珍贵的圣水,用一滴少一滴,怎可在我面前就匆匆用去!” 毕竟等一下他还要在官家面前示范一次,这一来二去的,就是浪费了两滴啊! 盛纮做惶恐状,心想:我若不在你面前用,你都快要把我送去看大夫了!m.MMc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