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过来探望大嫂了。 李敏刚好把两张方子写完,摊在桌面上晾着墨迹,再让人送去给徐掌柜。脱下袖套,李敏擦干净手,回身,看到了小叔跨过门槛走进花厅。 绕过屏风,李敏走出去迎客。 朱理今日身着胸前绣了老鹰的白袍,腰系镶玉的皮革带,犹如白衣飘飘的少年郎。伫立在花厅中,正仰头看着李敏让人挂在花厅里的一幅字。 这幅字是李敏自己写的,让人裱的。给她送贺礼的人,貌似都听说她有一手新奇特别的好字,都不敢在她面前卖弄文墨怕被人耻笑。所以,送的贺礼当中没有字画,唯独李华送了那幅绣图。 李敏肯定不会把李华的绣图摆出来。眼看自己的小花厅空空如也,干脆把之前在尚书府里闲着没事时练过的字拿出来摆,反正自己人看,丢人现眼就丢人现眼吧。 她写的这个字也是很平常的诗句,当初没事时拿了读书课本时背过的陋室铭,背诵书写下来。 朱理对此是看的津津有味,感觉这首诗有趣至极,对李敏说:“有闻嫂子下笔成文,出口成章,才华斐然,不亲眼见还真的不能体会。” 古人的前作,李敏哪敢拿来自居,像上次百花宴里做的那首诗,她在底下可是注名了原作者,只是那些人不知道有没有仔细留意。或许留意到了,也不想声张出来,都想当做她写了,这样才有新闻。 李敏趁这个良机向小叔澄清:“字是我写的,诗不是我做的。是前朝一个古人做的,是位隐居仙人,流传到民间几乎失传,小叔之前没有听过这首诗不代表没有。” 朱理听她这样一说,嘴角上扬:“大嫂谦虚了。哪怕是前朝失传的古诗,但是能流传到了大嫂手里,不正好证实大嫂是博古通今学富五车能堪比研究学问的大学士之才。” 李敏听此,不和他辩论了。小叔这是专门来拍她李敏的马屁,她李敏是傻了才给小叔甩一个冷屁股。 让人上了茶,问厨房里有没有什么好吃的糕点送上来,朱理刚剧烈运动过又是长身体的年纪肯定饿了。 朱理在她这儿吃了茶,吃了两个糯米鸡,满嘴油渍,这会儿看,怎么看都像是个乳臭未干只知道吃的未长大的小孩子。 李敏见着都忍俊不禁地唇角微扬。 听到她好像在笑,朱理瘪了瘪嘴巴说:“大嫂,别看我吃的难看,我哥吃东西才叫做真正的难看。” 你哥?她老公? 朱理是个率性的少年,说话有时候更是无拘无束的,在家里从来如此。与李敏亲近,承认李敏有好感,他才敢和李敏直言不讳。 “我哥——”朱理歇下手里拿的筷子,用手抓起食物,“经常说,吃东西要直接用手抓,才好吃。但是,拿筷子是他教我的,他拿筷子特别好看,公主在旁都看痴了。” 这个老公虽然没有亲眼见过,只听很多人说很多种版本,说她老公是魔鬼,又说她老公是美少男。貌似,只有这次小叔说的话,最生动最接近原人。 李敏不由地竖起了耳朵认真地听了听。 “公主?” “大嫂不知道,当年皇上的几个公主,像福永公主,可迷恋我兄长了。”说到这里,朱理突然发现自己好像说错了话,立马闭住嘴巴说,“说这些话有什么用。如今皇上的公主们都有了驸马爷。大嫂进了我家。” 要说当年,李莹还是先比她指给护国公的。 李敏不知道这叫不叫做命运。命运让她穿越到古代,让她在这个时代遇到了一个英雄,嫁给了一个英雄,只是这个英雄已经死了,留下了母亲和兄弟给她照顾。以佛教的因果论来说,说不定她前世是欠了他的,所以到这里来给他还债。 不管怎样,这叫做缘分吧。缘分,让她和这个男人变成了夫妻,哪怕他可能已经进了阴曹地府。 M.Mmc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