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陈良秋是那种和大家伙有事说事,没事宁愿发呆的那种,现在没事就会跑到巫穆在的地方蹭吃蹭喝,还亲切地叫巫穆“木头”,就好像两人是多年好友那样。 这一状况在其他人眼中就有些令人惊异了,明明这两人前几天还是关系很淡的那种,怎么一夜之间就有了如此巨大的转变?某些有心人看在眼里,越发觉得巫穆这个人心机深沉,手段高明。 不过在我们的当事人巫穆看来,陈良秋这个人着实很讨人厌。 如果他知道自己难得的好心会招来一个与他抢食的人,一定不会烂好心。 其实陈良秋并非吃货,他只是觉得自己凑过去干看着这几个人吃,实在是太尴尬了点,也有损自己导演的颜面。不过他观察力很好,很快就发现了巫穆的不情愿,想想也是,对于一个吃货来说,你能指望他在对待吃食方面有多么大方呢? 于是陈良秋再去的时候就会自备干粮,小吃也好,啤酒也罢,不过是打发时间罢了。 直到此时,巫穆才开始真正接受陈良秋的加入。 拍摄进程时快时慢,好的时候,所有人都表现出色,大多数情况甚至是一次过,完全是超进度完成。 可是坏的时候就比较糟糕了,先是那个意外受伤的群演出院后,不知道是受了谁的指使,突然反水说自己受伤并非意外事故,而是和剧组闹矛盾后被人下了黑手。这件事一出,又在网络上掀起了一阵腥风血雨,受舆论的影响,大家的心情都不太好,进度也迟缓了下来。 这种事情没办法解释清楚,就算最后有办法让警方出面,也只会被认为是使用了强权让人屈服,但是放任不管,倒像是怕了对方,或者承认了这件事一样。因此,只能可有可无的对外表示会以污蔑罪起诉对方,至于最后能否达起诉成功,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剧组对此也不在乎,至少媒体的嘴被堵住了。 这也就难怪了最近明星们遇到问题动不动就会想到拿起法律手段。在普通百姓心里,能够摆到法庭上证明自己清白的,至少在某些方面来看,比空口白话靠谱得多。 事情到了这一步算是基本解决,不过紧接着一直拍摄的那件酒吧又出了问题,听说是酒吧老板被人教唆,迷上了赌博,结果欠了一屁股债,最后没办法,只能将酒吧卖了还债。 他们有一大部分场景需要在这里拍摄,最重要的是,先前的很多戏已经在这里取景,如果需要临时更换地方,要么将以前拍摄的作废,要么重新布置一间一模一样的酒吧出来。 作废如此多的胶卷,即便是陈良秋有足够的经费也不可能做到,而重新布置出一间同样的酒吧,也并非什么容易的事,不说各类房屋本就不大相同的结构,但是要做到细节尽可能一模一样,就不是一件容易事,万一在哪里出来一点小纰漏,可就是一个可大可小的穿帮镜头,对于力求完美,对这部电影赋予了极高期盼的陈良秋来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的。 酒吧已经卖给了高利贷用来抵债,陈良秋只得想办法从高利贷手中买回来。不过那些人也知道坐地起价,一个明明只值一百多万的酒吧,硬是被提高到了五百万。如果不是知道陈良秋等人后面有人,恐怕对刚还会借机要更高的价格。 他们明知道自己被当成肥羊来宰,却无可奈何,不过最后掏钱的并不是陈良秋,而是宋子珏。 宋子珏是那种爱玩爱闹的性格,听说巫穆最近在拍一部一人分饰两角的戏很感兴趣,于是来探过几次班,就这样一来二去,倒是对这个酒吧看上了眼。 本来就算酒吧老板不出这样的事情,他也会想办法将这家店盘下来,现在虽然要价高出不少,但是他也不是那种计较价格的主,因此很是爽快的叫周博文来给他买了单。 拍摄场地有了着落,整个剧组又活了起来。 这样一来二去,宋子珏倒是和剧组的人混了个脸熟,到剧组串门的次数也越发频繁起来。 此时,他坐在一旁的躺椅上,一边吃巫穆剩下的果脯,一边看巫穆演戏。 这是最为关键的几幕戏中的一幕,除了宋子珏这样可以完全置身事外的,几乎所有的人都全神贯注的观看着这一幕。 “梦,你要抛M.Mmc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