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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


    化学老师转身指着黑板上的题目,问:“这是什么?这是澄(deng)清石灰水!我是你们的化学老师,不是来教你们语文的。程以华刚就念错了。你们偏还说他是对的。澄(deng)清石灰水,不是澄(cheng)清石灰水。”【注解1】……我以后可以很自豪地对朋友说,我的语文是化学老师教的。底下的学生们纷纷忍着笑。

    “程以华坐下吧。”化学老师终于舍得让站了已经十分钟的程以华坐下了。

    沈旭辰回头一看——高瘦高瘦的程以华坐在最后一排——他发现程以华虽然睁着眼睛,但他显然已经魂游天外了。

    程以华最近好像被某个假设迷住了,那是世界七大数学难题之一,是二十世纪数学的制高点。至今尚无一人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关于那个猜想的合理证明。现在数学界里有很多定论的前提都是“如果某假设成立……”,因此无论这个猜想是被证明还是被否定,都足以在数学界引起轰动。总而言之,这个猜想十分高大上。

    沈旭辰跟着看了几本超厚的论著之后,就拒绝和程以华一起看书了。沈旭辰和程以华不一样,他对数学没有生成浓烈的兴趣,没有兴趣自然就没有动力。而程以华呢,数学在他眼里,是一位高妙绝伦的美人儿,这让他很有兴致。

    不过,程以华的喜爱总是很单纯又很随性。怎么说呢,他喜欢数学这个美人儿,但这个美人儿却又不是他生活的全部。别看他最近沉浸在某猜想中,整天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但其实他没有产生丝毫要攀登这座数学高峰的雄心。也许过段时间,他感兴趣的东西就又变成另外一个了,就像个不断更换心爱玩具的小孩子。

    越和程以华相处,沈旭辰就发现自己越不懂这个人。他永远都不知道程以华在想些什么,不知道他的兴趣在哪里,除非程以华自己说出来。

    下课后,沈旭辰把风采大赛的报名表填写清楚,然后拿去英语组办公室交给了宋老师。回班级的路上,他和许敏旻擦身而过。上辈子,没有这么多事儿,他们做了三年同学,没交情也没交流,可能就知道班里有这么个人。这辈子,因为许敏旻的闹腾,后来她自食恶果,结果在六班待不下去了,文理分科时就选了文科。

    沈旭辰注意到许敏旻的头发是做过了的,很直,直得有些不自然。

    钱湖高中对学生们的仪容仪表查很严,女生们不准烫头发染头发,甚至不准让头发披散着。不过,有女生会偷偷去烫个离子烫,头发拉直了,倒也挺好看的。虽然明文规定不准披头散发,但毕竟是寄宿学校,女生们总会要洗头的吧?洗完头,头发还是湿的,总是要披着的吧?披着的时候就显出烫过离子烫的头发的好看了,直直的,不毛糙,一低头,一甩发,都是柔情啊。

    只是,学校里做头发的女生不多。校纪校规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离子烫挺贵的,在怡湘县内,一般的高中学生谁舍得花一个月的生活费就只为了做个头发呀?想到上次许敏旻被请家长时,那对来学校的衣着陈旧神情木讷皮肤黝黑手掌皲裂的中年人,沈旭辰就忍不住摇了摇头。不知父母恩啊!

    谁的日子都是自己过出来的,许敏旻自然也是如此,随她怎么过吧。沈旭辰很快就把这件事情抛在了脑后。

    【注解1】我当年念书的时候,这个字是念deng的,语文练习册上也是这么写的,deng才是标准答案,虽然大家都习惯念cheng,就连老师们也不例外。现在不知道了。汉语词典什么的再版都不一样,比如说shui服和shuo服。

    第51章 大叔控

    程以华和双胞胎一起吃完晚饭。保姆把碗筷收拾好,很快就离开学校了。顾望舒没留太久,她还有衣服要洗,匆匆回了寝室。剩下程以华和沈旭辰对视一眼,沈旭辰说:“我要去大操场那边练习吹箫,你呢?”

    “一起去。”程以华说。

    沈旭辰便和程以华并肩走着去了操场。

    天已经渐渐黑了下来,大操场位置偏僻,这时候并没什么人。程以华脱了校服上衣,把衣服垫在草坪上,说:“你就坐在这里吹箫吧,我去跑步。”他本来不是个爱锻炼的人,但可能是因为暑假时跟着新兵被操练过吧,他也许是不舍得自己练出来的肌肉(沈旭辰猜的),因此现在每天都会注意运动量。

    沈旭辰取下箫的罩子。以前,他常一个人跑到偏僻的地方练习吹箫。那个时候因为没人注意,他完全可以把箫放在系统的格子空间里,到了地点再把箫拿出来。可现在不行了,程以华喜欢跟着他,他要是凭空变出一支箫的话,会吓到人的。

    好在程以华这个人并不烦人。他总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就好比现在,沈旭辰一心一意地吹着箫,程以华就沿着跑道慢慢地跑着。谁也不耽误谁。

    什么,刚吃过饭以后最好不要进行剧烈运动?高中男生都是不信这个的——就算信也不会按照这个准则去养身的——班里好几只篮球爱好者都是一放下筷子就抓紧时间跑去篮球场的。再说,程以华的慢跑倒也不能算是剧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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