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就只是混口饭吃,我对天发誓自己对异种没有半点偏见和敌意,订了契约身不由己。”道格拉斯觍着脸说,“杰奎琳更加惨,她是个异种,被卖进马戏团来的,从小就没有选择。她从没杀过异种,一直在被人压迫使唤,你们生擒她等于解救她呀!” “你在求饶吗?”塔砂问。 “我只是陈述事实,让一位不幸的女士死在曙光之前太可惜了。”道格拉斯十分光棍地说,“我么,要杀要剐要烧要煮随您方便……嘶,不过还是求您高抬贵手给个痛快。” “既然你一心求死,”塔砂说,“不妨说一说你到底在寻求什么,别再说身不由己的鬼话。” 骑手故作轻松的嗓音沉默了,他笑嘻嘻的面具脱落了一瞬间,露出和对面的幽灵一样空白的表情。 长达几分钟的停顿后,他说:“龙。” 道格拉斯的“职业”不是盗贼,不是战士,不是骑士。 如同他儿戏一般给自己取的外号,他是个驭龙者,一个龙骑士。 “我知道,埃瑞安早就没有龙了。”道格拉斯笑了出来,“在与兽人的战争开始前,真龙已经离去。而与兽人的战争毁掉了所有亚种飞龙。我知道,我就是个拿着手枪与风车作战的疯子。” 道格拉斯此生第二大不幸,源于他从废弃地下室中找到的手札。富有家族的公子哥儿发现了祖先珍贵的遗产,那位伟大的龙骑士曾经驾驭过真龙,他的技巧甚至能隔着几百年的光阴传授给子孙后代。 道格拉斯此生最大的不幸,在于他有着万中无一的天赋。这个只在图片上见过飞龙的年轻人,在马背上进阶了“龙骑兵”的职业,职业觉醒的那天晚上,他梦见了飞龙。 少年深深地、不可救药地迷上了梦中瑰丽的生物。 他离开了父母铺好的路,离开了家乡,在最危险的地方摸爬滚打,乃至于加入了刺客公会。他像一条追逐危险的猎犬,一次次冲进阴影之中。 “我听说过地下城。要是埃瑞安还有一条龙,那它只会在这里,我已经把其他地方找遍了。但是——没有。”道格拉斯摊了摊手,把后背砸到椅背上,“现在我没什么未尽之事了。” 幽灵静静地站着,仿佛在倾听虚空中的什么声音。过了一会儿,她摇了摇头。 “不一定。”她说,“如果你跟我签订契约,给我你的灵魂,我说不定能给你变出一条龙。” “说不定?那还真是相当公平。”道格拉斯大笑道,“来呀,签吧!” 塔砂在契约达成的那一刻,得到了确定的答案。 龙骑士这个职业,无论是什么种族,都必然是“混血”——傲慢的巨龙,只愿意与有着真龙之血的生物并肩作战。 第49章 “龙骑士道格拉斯:没有龙的龙骑士,比穿越到古代的电脑高手好那么一点,至少还可以骑马。他的祖先曾凭借勇气与血脉与一头巨龙定下契约,而在进阶龙骑士后,他微弱得可以忽略不计的真龙血脉复苏了——将他全身的血液抽出来献祭的话,大概能提炼出十分之一毫克不到的真龙之血吧。” 按照维克多的说法,道格拉斯本身的全部价值,都比不上十分之一毫克的巨龙之血。 若将埃瑞安的诸多生物分门别类,大部分种族都能被划做自然生命和魔法生物两类。前者比后者普遍许多,人类、兽人、矮人、所有灵智未开的野兽……这些自然生长的、天生没有施法能力的物种全部属于自然生命。精灵介于两者之间,光精灵与暗精灵偏向魔法生物,森精灵则趋向于自然生命。 这种分类只说明了属性差异,并不代表强弱差别。一个有职业等级的人类能轻松解决掉纯粹的魔法生物史莱姆;作为魔法生物的海妖与作为自然生命的人鱼在同一片海域中争斗了几百年,从未决出过胜负。事实上分类的标准也相当模糊,会让几乎所有对此缺乏研究的路人(也就是一部分学者和学院派高塔法师以外的所有人)一脸茫然:你要怎么判断面前这个生物的酸液攻击算魔法还是天赋能力?至于自然生长……拜托,埃瑞安是片几乎找不到生殖隔离的神奇大陆。 但是巨龙一族,却难以被m.MMcZX.cOm